close

以前太小,真的不懂。


現在大了一點,還是不懂。
不過至少懂了一點,那就是不懂的事情太多了。


小時候總是天真的以為,長大以後可以做好多自己喜歡的事,
當然現在長大了,才知道要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並不容易,通常,
還得付上許多的代價。


我們總以為努力有一天會被別人看見的。
可是卻天真的以為只有自己在努力。


我們天真的以為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情,大家就會看在眼裡。
才發現大家永遠只看某一個角度,而錯誤永遠會被放大。


我喜歡吃臭豆腐,對我而言那個味道是美味。
可是當我在PTT上看到有人拿臭豆腐出來比喻人們的喜好時,
我發現這真是貼切極了。(原諒我忘記原PO是誰了)


沒有人可以做到十全十美。
也許我前面說的完全比賽是一個例子,但那不是一個人的成就,是團隊的成就。


妳要怎麼去做到每個人都喜歡妳?
噢,那真的是太難了,因為這個世界總是有為了討厭而討厭的人們。
我自己就是這麼一個反骨的傢伙。


我常常天真的以為我說出去的話,會有人聽得見。
好吧,有些話是有人聽見了,卻變成自己的話。
我能說些什麼?


於是我天真的告訴自己,沒關係,至少妳自己知道那曾是妳說過的。
天真的以為,至少這樣讓更多人喜歡這樣的想法或說法,即使不是出自於我。


當我現在回想那時候廢版的理由,真的發現自己好天真。
那真的太微不足道了,現在想起來,發現自己原來還是長不大。


不過,我還是不覺得這有什麼問題,長不大很好,天真很好。
因為我還是在做我自己,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做我自己不會後悔的事情。


可是我還是覺得我很天真,因為我以為默默的關心就夠了,
直到好朋友點了一句,雖然她是站在愛情的立場上告訴我的,
不過我後來發現,這句話其實不應該只用在愛情上:


「妳不講,沒有人會知道。沒有人該是誰肚子裡的蛔蟲。」


妳要知道一直當一個太細心的人真的太累了。
所以,我會講出來。


這兩天在另一個朋友的網誌裡看到的,她會為了那四個人每天去網誌關心她的人,
盡量的每天寫網誌,因為她常常看到的人氣是四。


不過,這不是我。因為我不屬於那四個人。
我也很想說,我會為了幾乎每天有近十人會真正看我的網誌內容的朋友,寫一些話。


但是,我還是我,我很久以前說過,我寫,是因為我爽。
我只是想紀錄我自己的生活,我也跟一個朋友說過,我寫的妳,
是寫給未來的我看的。


有時候回去看自己兩年前甚至更久遠,四五年前記在紙本上的文字,
真的覺得自己那時候好天真,也令自己哭笑不得。


在最開始的時候,我其實很羞於去看以前寫的東西,不管是心情,或是其他。
因為那讓自己覺得好丟臉,怎麼那時候可以那麼幼稚。


可我現在明白了。
那就是我啊,無論我怎麼不承認,那還是我呀。


不過我不會真的天真的以為我敢面對我自己時,別人就會喜歡上我。
我只是天真的以為,我還是會繼續天真的去面對這個社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Carman 的頭像
    Carman

    今朝 の 落日映月閣

    Carm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